大西南第一车友网,立足成都辐射全国!

我市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已成为引领全市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优惠

本报讯 最近几天,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有关市直部门印发了《赣州市家庭农场名录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赣州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办法》《赣州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这三个办法对推动我市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提升质量,示范引领等方面将起到重要作用。

我市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已成为引领全市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最近几年来,我市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已成为引领全市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目前,全市已发展家庭农场18474家,打造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216家,省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131家,发展农民合作社10637家,打造市级示范社259家,省级以上示范社163家

根据消息显示,《赣州市家庭农场名录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对家庭农场名录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录入内容,动态管理等提出了要求,特别是将种养大户经过录入认定以后,纳入了家庭农场范围,改变了只有到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才能认定的传统做法。在村民眼里,杂草丛生,泥水四溢是这片荒地的印象。荒废了几十亩土地的郑万村,如何给扶贫一个满意的答案?。

新修订的《赣州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办法》《赣州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在申报主体资格,申报程序,规模标准,土地流转期限,农产品质量监督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比如,原来要求申报主体需要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报,新办法明确,申报主体到乡镇申报即可,解决了跑路麻烦难题新办法鼓励合作社抱团发展,联合社成员3个以上,联合社各成员社成员总数60户以上,就达到认定标准,申报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和示范社的,原则上应是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和示范社,且申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须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管理

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企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投资有风险,需谨慎。

来自: 车友邦网